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冯丽)西安市将通过“名校+”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推动全市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记者从日前召开的西安市优质高中与中职学校“名校+”工作部署会了解到,今年3月西安市15所优质高中将与中职学校组建“名校+”。年底前,全市中职学校与驻市高职院校广泛开展“3+2”合作办学,实现全覆盖。
根据《西安市职业教育“名校+”实施方案》,西安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学校、市域高等职业院校将以“优质高中+中职”“中职+高职”“中职+中职”“中职+基地”4大类别组建职业教育“名校+”,通过集团化办学、委托管理、一长多校、合作学校、校企融合5种组建模式促进“+校”教学质量提升。
《方案》明确,今年西安市将建设5-7个市级中职教育“名校+”。市、区县(开发区)教育局要加大对职校“+校”的投入,切实加强辖区职校“+校”的基础办学条件及设施设备、部室、场馆等建设,加快改善办学条件,彻底改变职校校容校貌,大力推进提质培优,全面提升办学质量。
推行职校校长职级制和目标责任制,实现动态管理。对跨区域、跨体制的“名校+”,校长一般由学校举办者聘任,副校长及中层干部试行“双校任职”,实行一体化管理。授权“名校+”校长统筹管理“名校+”教师,“名校”“+校”基础课代课教师交流比例不低于20%。特别是将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等均衡安排到“名校+”内不同学段、不同学科任教。“名校+”统筹管理教育教学活动,构建教育教学工作机制。
《方案》要求,盘活教师编制,采取互补余缺的方式,适当增加“名校”教师编制和中、高级岗位比例。对职业学校“名校+”教师交流纳入全市“名校+”管理范畴,在职称评审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西安市教育局将把“+校”发展、提升成效作为考核重点,从办学条件、管理团队、教师队伍、教学质量、生源增加等方面,定期综合考核“名校+”工作成效。考核结果作为对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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