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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开展第二批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申报工作

发布日期:2021-11-12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见习记者 张欣)为加强教材研究,健全教材建设支撑体系,提高教材质量水平,教育部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的通知》,通知有关单位组织开展第二批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申报工作。

  《通知》指出,第二批基地计划建设20个,基地类型分为学科专业类和综合类。其中,学科专业类16个,涉及大中小学数学、外语、艺术、科学、政治学、法学、文学等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综合类4个,涉及特殊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港澳台教材建设综合研究基地各1个。所有基地研究对象均包括相应国外教材、新形态教材。

  《通知》对申报资质提出要求。一是研究队伍。在申报学科、领域本单位有一定数量长期稳定的研究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有高级职称的不少于二分之一。二是学术基础。有雄厚的学术研究基础和丰富的成果积累,有关课程、教材、教学的研究成果被引用率高或曾获得省部级以上成果奖励。普通高校应有相应的国家一级学科博士点且相应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均为A-(含)以上;主编过相应学科专业教材且至少在3所院校使用,或参与过中小学国家课程标准、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研制工作。职业院校应为“双高计划”建设单位;主编过相应专业的国家规划教材,或参与过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研制工作等。出版机构应满足编写、出版过与所申报基地相关教材等资质。独立设置的科研院所等机构应具有相关博士点或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等资质。具备申报条件的单位一般申报1个基地,最多申报3个。第一批11个基地所在单位可参与本次申报。

  《通知》要求,申报单位要建立明确的管理体制,人、财、物相对独立,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研究人员和行政工作人员,经费专户管理。保障基地专用办公场地及必要的办公设备,根据建设需要配套专项经费。按照《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管理细则》,强化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及项目的管理,以五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内实行年度考核,项目年度考核不合格且整改不到位的,取消下一年度项目申报资格;连续三年考核不合格的,撤销基地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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